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是由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专门为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供援助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2010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15年被省民政厅评为“AAAA”级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南省妇女联合会。现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妇联的指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基金会办公室。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2名,其中项目策划1名,网络宣传1名。

四、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要求。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拥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
3.35周岁以下,热心公益、身体健康。

五、岗位要求
1.项目策划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懂营销策划,能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的策划、开展、验收及资料整理等工作;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Word、Excle、PPT等办公软件;
(4)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公益事业;
(5)积极向上,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2.网络宣传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公益事业;
(3)计算机专业,具有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
(4)懂程序设计和后台操作,有从事网站开发与管理经验,熟悉C#编程语言,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强;
(5)能熟练制作微信,运营微信公众平台,运用APP等软件进行项目宣传;
(6)积极向上,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才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5日17时止(非工作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院内四办南14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经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应聘方法
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项目策划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适岗能力等,网络宣传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操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请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基金会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
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资标准执行。单位缴纳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个人自付。
咨询电话:0731-82218413
监督电话:0731-82219245
电子邮箱:2130075787@qq.com

附件: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016年1月3日